帮助中心

为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,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,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(以下统称“站方”)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《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新浪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(试行)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
活动由活动发起方设定奖品、试用品和预约活动等,并从既有的参与方式进行选择。本《办法》所称“活动发起方”,均指发起该有奖活动的发起人。
第二条
对奖品、试用品或预约活动的描述应当真实、客观、准确,不得存在误导。奖品、试用品和预约购买的商品标价与实际价值不符的属于违规活动;以不可达成、无效条件作为发奖前提的戏谑行为,或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兑奖的行为均属于虚假活动。
第三条
有奖转发活动的中奖结果均系随机产生,且以系统自动发出的通知信息为准。活动发起方不得自定义中奖规则和任何领奖附加条件,此类附加规则和条件一律无效。
第四条
所有符合条件的新浪微博个人用户都可以免费参加活动,发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获奖用户额外费用(如邮费、税费、优惠使用费) 。
第五条
新浪微博用户参加有奖转发活动中奖后,请务必在活动结束后7天内填写个人联系信息,并保持关注活动动态,以便及时收到活动通知,顺利收到奖品;如未在期限内填写,则视为放弃获奖资格。联系信息一旦提交则无法修改,请谨慎填写。
第六条
禁止以任何不正当手段(例如以刷奖为目的,恶意注册多个账号)及舞弊行为参与活动。
第七条
如有奖转发活动的中奖用户删除了参与抽奖活动的微博,活动发起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。
第八条
获奖私信是中奖用户重要的中奖凭证,如用户主动删除了中奖私信,活动发起方有权不接受该用户的获奖请求。
第九条
活动发起方应当保证获奖用户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的安全,严禁外泄。如出现泄露个人隐私等侵权行为,相关责任由活动发起方承担。
第十条
有奖转发的活动发起方需在活动结束1个月内发出奖品,并告知中奖用户物流查询信息,因实物奖品递送发生纠纷时,活动发起方有责任证明奖品已送达中奖者。
第十一条
活动纠纷处理追溯期:自活动结束的3个月内。
第十二条
活动平台中出现的虚假活动、违规活动,将予以下线或删除。对发起虚假活动、违规活动的活动发起方参照《新浪微博商业行为规范办法(试行)》、《活动平台管理规定(试行)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
本办法自2014年9月30日起施行。

v>